返回 打印

吕新雨:驳秦晖先生对“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阐述

作者:吕新雨   来源:红色文化网  

农业资本主义与民族国家的现代化道路——驳秦晖先生对“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阐述
 吕新雨
 
    在当代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秦晖先生是有影响的人物。他的理论一再以各种方式论述“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的二元对立,在他看来,“美国式道路”正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康庄大道,也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治世良方。
    那么,到底什么是“美国式道路”?什么是“普鲁士道路”?它们对于中国的“三农”问题究竟意味着什么?本文是对“新自由主义”话语在“三农”问题上的批判,也是对秦晖先生理论的检讨与质疑,正是沿着他的思路,笔者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

一, 列宁的“美国式道路”理论与俄国—苏联的农业资本主义
   秦晖先生说:“所谓‘美国式道路’,就是以农民起来打倒天然首长,摆脱宗法共同体束缚的方式;而不是以天然首长剥夺农民,取消共同体保护的方式来完成资本主义变革”。 在另一个地方,他又解释道“社会民主派向往自由竞争的民主国家即‘美国式道路’而仇视具有俾斯麦式社会保障制度的专制国家即‘普鲁士道路’” 更简单的表述是“民主私有化”还是“权贵私有化” 。这个民主私有化的“美国式道路”用的是列宁的名义:“列宁把通过农民解放运动走向资本主义民主的道路称为‘美国式道路’是并不过分的”, 这个表述在今天被进一步发挥为:
   “百年前俄国人的这种提法,只是表明那时即使左派(社会民主主义者)也认为自由民主但非‘福利国家’的(前罗斯福时代的)美国,要远远优越于在欧洲最早建立福利制度但比较专制的俾斯麦德国,这种价值观是已经拥有了自由民主而再追求福利国家的现代西方左派不大提及的,也是我们这里的某些‘左派’真的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的”。
   因此,他歌颂美国西进农民“那吱吱作响的大车,把资本主义制度从大西洋岸一直推到了太平洋岸”,“美国的民主制度正是在农民占人口总数80%以上的时代建立起来的。在这一进程中农民并没有表现出所谓‘小私有性’、‘小生产者’或小资产阶级的保守性或反动性,相反,正因为他们是独立的小私有者而不是宗法共同体成员,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不是依附农民,一句话,是真正的小‘资产阶级’而不是宗法农民,他们才能起上述进步作用。” 但实际上,美国的农民主要都不是自由的家庭农场主,而是租佃农场主,虽然有1862年“宅地法”近乎赠与的土地,但租佃农民的比例还是很高,他们全部或部分地耕种租来的土地。这是因为这个法律出现得太晚,在十九世纪上半叶,美国实行的是以联邦财政收入为目的土地现金拍卖,从而使得土地商品化的出售方式与大地产投机活动结合在一起,东部土地公司凭借其在殖民地后期形成的雄厚资本在土地拍卖市场上肆意购买大片国有土地,然后以高价向移民进行小块零售,这些垄断集团作为中介进行了国有土地的二次分配,并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只是在大块拍卖方式无法吸引足够的移民进入东部,政府才被迫逐步缩小地块出售的单位面积。但土地投机商已经占有了大部分肥沃的土地,早期拓荒者买不起,而宅地法的土地多数是贫瘠的土地,“在1862年以后,可供出售和拓居的公地,大部分都是位于现在我们称之为大平原地带的半干旱地和贫瘠土地。在这些地区接受了宅地法的数十万户家庭,在因旱灾而使几个季度的辛勤耕耘令人心碎地失败之后,结果不得不回到土地比较湿润的地区去” 。这使得许多拓荒者宁愿耕种租来的肥沃土地,最重要的原因是小农场主资本短缺导致的对资本的依附,使得不在地主使用权与租佃农场主的经营权相分离的租佃农场现象成为“美国式”道路的关键,这在后面的论述中还会详细展开。

A, 列宁的“美国式”道路与土地国有化
这里要讨论的关键问题是:到底什么是列宁所说的“美国式”道路?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1905年——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的著名长文中明确指出,所谓普鲁士道路是指把农奴主—地主经济转变为容克—资产阶级经济,是国家与地主阶级联手用暴力掠夺农民来完成“地主资本主义”发展,它破坏村社,掠夺农民,摧毁原来的土地占有制,使成千上万的农民破产,让有钱人去“任意洗劫”中世纪的农村,“为了走这条发展道路,就必须对农民群众和无产阶级连续不断地、有系统地、毫无顾忌地施用暴力”。而列宁赞同的与之相对的“美国式道路”,是因为它“可能有利于农民群众而不是有利于一小撮地主”, “就是土地国有化,废除土地私有制,将全部土地转归国家所有,就是要完全摆脱农村中的农奴制度,正是这种经济上的必要性使俄国农民群众成了土地国有化的拥护者。”。 列宁再三论证的美国式道路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土地国有化:
“改良主义的道路就是建立容克—资产阶级俄国的道路,其必要的前提是保存旧土地占有制的基础,并且使这种基础适应资本主义,而这一适应过程是缓慢的,对多数居民来说是痛苦的。革命的道路是真正推翻旧制度的道路,它必然要求消灭俄国一切旧的土地占有形式及其全部旧的政治机构,以建立自己的经济基础。俄国革命第一个时期的经验已经完全证明:俄国革命只有作为农民土地革命才能获得胜利,而土地革命不实现土地国有化是不能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的。”
“土地国有化不仅是彻底消灭农业中的中世纪制度的唯一方式,而且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可能有的最好的土地制度” 。
列宁解释了为什么德国的社会民主党没有提出土地国有化的纲领,是因为德国已经彻底形成了一个容克—资产阶级的国家,在资产阶级制度基础上已经不可能有拥护土地国有化的人民运动,实际上已经使土地国有化计划变成了“一种玩物”,“甚至变成容克掠夺群众的工具”,因为国家已经是容克—资产阶级利益的国家,人民已经不可能与国家结盟来对付盘剥他们的大土地拥有者。当秦晖一再以列宁的名义去叙述“美国式道路”时,他恰恰阉割了关键的“土地国有化”问题,而以从独立的小农到美国式的私人农场主的逻辑发展为“美国式道路”的表征,全不问“小农”如何才能“独立”?独立小农又是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才可以发展为资本家式的农场主呢?
这正是列宁思考的问题。列宁反对民粹派回到村社份地化的土地道路,正是因为他看到小农经济是无法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中国目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是退回到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农的小农经济中去,而目前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历史困境验证了当年列宁的洞察。列宁清醒地看到,只要是发展资本主义就必然要“清除”中世纪的土地关系和土地制度,否则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变革就不可能发生,“因为资本必须(就经济的必要性来说)为自己创造新的、适应自由的商业性农业的这一新条件的土地制度。”,问题在于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清扫?斯托雷平式的“清扫”是迎合地主阶级的利益,是俄国的普鲁士道路,牺牲的正是广大农民的利益;英国的资本主义道路也是一样,“在英国,这种改造是通过革命的方式、暴力的方式来进行的,但是这种暴力有利于地主,暴力手段的对象是农民群众” ;所以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就是站在农民的立场上“用农民方式为资本主义‘清扫道路’”。 正是在这个前提下,列宁批评民粹派的理论与纲领所主张的土地私有化,因为那只是回到传统村社的份地制经济,从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的角度来说是根本没有前途的,“按照旧的土地份额即按照旧的份地占有制来实现分配,那就不是清扫而是永远保存旧的土地占有制,那就不是为资本主义开辟道路”, 所以,“斯托雷平要用暴力消灭村社,是为了有利于一小撮有钱人。农民想消灭村社,是要代之以自由的协作社和‘个人’使用国有化份地的权利。”
列宁之所以要用“美国”来命名一种不同的道路,是因为美国农业是建立在土地国有基础上的,西进运动就是开发主要从印第安人手里没收来的国有土地,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是世界上拥有未开发土地最多的国家。所以列宁认为:
“必须清楚地意识到为俄国的全部经济史所证实的、构成俄国资产阶级革命一大特点的事实。这一事实就是俄国拥有大量的待垦土地,整个农业技术的每一进步,俄国农民摆脱农奴制压迫方面的每一进步,都将使这些土地日益适于居住,适于耕作。
这一情况是俄国农业按美国模式实行资产阶级演进的经济基础。我国有些马克思主义者往往不加思考就死板地拿西欧各国同俄国作比较,殊不知那里的全部土地,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早就有人耕种了。”
未开垦的土地是没有被封建化的土地,美国式道路的关键就是必须在传统的封建关系被清除后才有实现的可能:
“在美国,这种改造是通过对南部各州奴隶主农庄施行暴力的方式来进行的。在那里,暴力是用来对付农奴主—地主的。他们的土地被分掉了,封建的大地产变成资产阶级的小地产。对于美国许多‘空闲’土地来说,为新生产方式(即为资本主义)创造新的土地关系这一使命,是由‘美国土地平分运动’,由40年代的抗租运动(Anti-Rent-Bewegung),由宅地法等等来完成的。”
在列宁看来,无论是普鲁士道路,还是美国式道路,其共同点是:它们都必须用暴力的方式来实现资本主义的发展,这也说明“暴力”其实是内在于资本主义发展之中的,暴力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前提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列宁的资本主义道路其实是分享了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前提的,西方资本主义发展不都是靠“革命”和战争来为自己扫清道路的吗?
美国的南北战争是自由贸易的农奴制的农业的南方与贸易保护主义的工业的北方之间的战争。恰恰是农奴制的南方要求自由贸易,来保证他们的烟草和棉花对欧洲出口,而中部和北方各州为了保护他们的工业,则要求实行高关税。1812年第二次对英战争以后,由于英国工业品大量涌入美国市场,严重威胁美国刚刚开始的工业,于是美国掀起要求国会保护国内经济的浪潮,并于1816年由国会通过第一个保护主义关税法,从此,保护主义日渐高涨,保护主义立法接连不断,1828年关税法规定,进口商品的关税率平均提高到商品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这就激起南方的激烈反对,南卡罗来纳州就宣布该法在本州无效,并且禁止联邦政府到该州的港口收税。 所以,美国的南北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自由竞争”的农业的胜利,而是贸易保护主义的工业的胜利。而这些基本史实正是秦晖的“美国式道路”的阐述所不能包容的。
那么,列宁提出的土地国有的主张中,到底蕴涵了怎样的历史奥秘?

B, 1861年改革与俄国的土地问题
1861年亚历山大二世废除农奴制度的改革,被认为是俄国现代化的开始。近二、三十年来的西方和俄国的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种改革并不是因为十九世纪的俄国农奴制经济处于危机状态,而是相反,农奴制经济经受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的农业经济危机,这次危机只是给建立在自由雇佣状态的新式地主以致命的打击。 所以改革的原因其实在于上层统治者,重要的因素正是1854—1855年与英国、法国进行的克里米亚战争,是争夺巴尔干地区和黑海控制权,这是俄国第一次遭遇经历了工业革命的扩张中的西方强国,并且在自己的土地上被打败,被迫接受屈辱的巴黎和约。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打击了俄国的斯拉夫派,西欧派把失败的原因放在了西方文明进化论的历史中去理解,这个逻辑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陌生,“欧洲一直在进步的道路上稳步前进,而我们却一直停止不前”, 它表现在俄国士兵的步枪射程只有英法军队步枪射程的三分之一,只能用帆船对付英法的汽船,没有铁路,只能用大车拉军需品等等。战争的失败还把俄国拖入到经济崩溃的边缘。因此有历史学家认为,改革实际上是领地贵族与政府争夺农民剩余产品份额的角逐,国家在改革实施中占了上风,这就预先决定了对农民极为沉重的赎买土地的条件。 因此,废除农奴制度并不是俄国内部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而是外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压力的结果。对于支持亚历山大二世的贵族来说,他们赞成解放农奴是为了利用日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欧洲对谷物不断增长的需求,因为农奴制的农业经济不能生产大量的剩余产品,所以他们希望把小土地联成一片,采用有效的大规模的农业技术,发展资本主义农业,仅仅雇佣劳动力做散工,来代替供养迅速增长的农奴人口,所以“思想进步的俄国贵族赞成解放农奴的原因与英国贵族在前三个世纪中支持和实行圈地的原因是同样的。”
但是1861年的俄国却不是十六世纪的英国。对于俄国的农民来说,他们因此陷入为俄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负担沉重代价的万劫不复之境。1861年2月19日颁布的《解放法令》是充分保证地主利益的前提下实施的,地主因土地被分配给农民可以得到政府付给的长期国债券,而农民则必须交纳49年的赎地费给政府。在北部土地价值较低,实行实物代役制,地主索取了几乎两倍于市场价格的土地赎金。在南部主要实行劳役制,富饶的黑土地适合生产利润高的商品粮,地主贵族想办法夺得了高达25%的农民最好的土地,这就是所谓割地 。因此,地主仍然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割占公社农民的土地等于改革前公社占有土地的16%,中部黑土地带的割地达20%以上,有些省份被割占的土地达1/3以上。另外,改革前由农民公共使用的森林、牧场、水源等农用资源也由地主霸占,使得农村公社的土地大幅度减少,并迫使农村公社去租用改革后归地主所有的这些土地,从而大大加重了公社农民的经济负担。份地不足使得农村公社无法再象以前那样保证所有成员的最低生活,许多农民被迫离开土地外出做工。在1861—1870年间,每年给外出做工的农民发的长期护照是5•92万份,1981—1900年间增加到184•5万份,而1893—1897年,农村无地人口占农业总人口的7%,达到430万人。列宁的研究也指出农民外出做零工正是从1861年以后开始的,他引用的数据还表明,到1896年,外出打零工的工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民工已经达到500万到600万。 这应该就是俄国“民工潮”的开始。
1861年改革是保留俄国传统的农村公社的。农民获得的份地并不是交给农民,而是交给了农村公社。从政治上是为了防止农民与土地割裂而出现暴动,从而“点燃俄国”。所以改革既要扶植大地主经济,又希望保彰小农经济,因为小农经济是社会最保守的力量。虽然法案编撰委员会都认为私有制是有利于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的, 但是没有人同意用暴力把公社所有制变成按户所有制。连环保使得公社保有在公社成员中重新分配份地的土地公有权力,从而可以避免成员的赤贫和流离失所。因此法案规定在第一个九年期内,禁止农民放弃份地和退出公社;九年后对想要放弃份地和退出公社的农民也设置了重重障碍,目的都是要防止农民的无产阶级化。经济上的考虑是,连环保是保证农民如期交付赋税和偿还国库垫付的赎金的唯一手段,政府需要把贷给农村公社的大量贷款收回,这也是农村公社不能解散的重要原因。
由于土地减少,土地越来越细分,因此农民要承担更沉重的赋税。更关键的是,沙皇政权为了加速工业化进程而严重依赖外国贷款,为了贷款的募集和偿还,就必须把更严重的赋税加给农民。由于采用提供工业津贴和实现高额保护关税,使得农民购买制成品的费用攀升,他们必须为俄国的工业化负担大部分费用。 到1878年,欠交赎金和税款的农民激增,十九世纪的八十年代以后,即便是连环保也无法消灭欠交税款的现象,欠税现象越演越烈,于是政府决定强行出租这些农民的土地给有支付能力的人,期限六年。到1885年政府不得不用间接税代替人头税,因为人头税使得欠缴税款者大量增加。 但是农民欠交的税款依然有增无减。 改革之后,俄国农民其实是大量破产了。列宁引用的1889年官方的统计资料显示,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各种赋税占了纯收入的70%,一个俄国农民交纳的“赋税”超过了他的货币纯收入的一倍,“农奴制代役制也未必有这么高”。而破产农民要想放弃份地却还必须交纳额外费用来“倒赎”份地 。这就是被“解放”了的俄国农民的命运,也是为什么列宁说1861年诞生了1905年。
传统村社的最大功能是承认和保证每个人的生存权利,无地者只要愿意向土地投入劳动,就有权得到土地。俄国的村社问题不仅是理解俄国革命和俄国近代史无法回避的问题,更是理解的钥匙和关键。俄国村社是农业经济组织和社会政治组织合一的全能组织,它既是农民自治组织,也是国家最基层的行政纳税机构。 村社是村社农民安身立命的全部,从精神到物质、从生到死的整个世界。但村社却并不是秦晖所描述的只有“宗法制”的落后的“自然经济”,它其实可以很好地适应商品经济,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开始,农村公社不但有自办企业,而且还有村社银行。 村社土地重分制度的出现比较晚,并不是“原始共产主义”的遗留,原因一是由于人口与土地的矛盾加大,人多地少;另一原因是政府实行通过连环保来征收人头税的国库政策,以农村公社作为国家与农民的交易单位,可以避免国家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这正是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农民如果按照土地多少来摊派税款,这对于地多的农民是不利的;所以,唯一可行的方法是按人口来分配土地,使土地也象人头税那样,在纳税人之间平均分配。所以,在1861年改革之后的几十年内,在那些份地支付费用大于土地纯收入的农民中间,土地重新分配尤为盛行,在连环保制度下,村社关心的是如何把闲置的份地转给能缴纳赋税的农民来分担赋税。村社土地所有制度的优点还在于从经济上把广大农民联合起来完成单干农民无法完成的经济目的,如大的水利工程等,促进了农民之间的互助。当时俄国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杜冈就批评了那些简单地认为农户土地占有制比村社占有制在发展农业上要优越的观点。对农村村社的破坏,意味着对全部传统的社会结构的破坏,的确是“打碎一个旧世界”,但一个“新世界”却迟迟无法在血泊中分娩出来,它的痉挛与阵痛一直延续到今天。这里,我们有必要指出,对于俄国来说,打碎旧世界的动力并不是来自马克思主义,而是来自马克思主义的敌人:资本主义。俄国的马克思主义恰恰是由于这种无法承受的社会苦痛才得以产生的,不是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俄国革命,而是俄国革命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只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罪恶才会到来的。
1861年改革使得农民的土地有一半落入了地主的手中,农民的生活伴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