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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关于组织设立全国青少年红色文化传承与实践创新大赛区域组委会的通知

作者:   来源:红色文化网  

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关于组织设立全国青少年红色文化传承与实践创新大赛区域组委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5]7号),经教育部批准,由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红色文化传承与实践创新大赛”(简称大赛)正式启动。

为保证大赛规范、有序进行,本会决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成立大赛区域组委会。

一、区域组委会的任务

1.负责在本地区内进行大赛的公益宣传与发动工作。

2.制定区域竞赛实施方案,报总组委会批准执行。

3.负责与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

4.负责组织完成本地区的赛事活动(初赛、复赛、决赛),按照参赛人数规定比例,上报参加全国大赛人员及作品。

二、设立区域组委会的基本条件

1.区域组委会主任应由当地教育厅(局)或团委副处级以上现职干部担任,也可由当地热心红色文化、退休不超过5年的副局级以上老干部担任。

2.运作团队必须是高效率、经验丰富的,组织过白名单赛事或其他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文化活动的机构,能够按照总组委会的要求完成区域各项赛事;

3.运作团队及负责人无不良赛事记录;

4.运作团队须具有控制舆情、处理投诉及解决影响赛事问题的能力。

三、对区域组委会工作的基本要求

区域组委会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教监管厅函〔2022〕4号)及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大赛“零收费”的公益属性,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学校收取费用或变相摊派。

3.严格按照大赛组委会公布的赛项、内容、评审标准与流程组织赛事,不得擅自增设赛项或改变竞赛形式。

4.区域组委会的工作不得二次委托、转包。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授权,不得签署协议。

5.自觉接受大赛组委会、社会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四、区域组委会申报流程

提交材料: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hswhds@163.com,并将纸质版盖章件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

1.《省市公益推广合作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2.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区域赛事组织实施方案

4.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

5.同类赛事业绩证明及佐证材料

评审、签约:大赛组委会在大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大赛组委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和考察,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研究会大赛领导小组评审确定,签订责任协议。

特此通知。

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全国青少年红色文化传承与实践大赛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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